近年来发生在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的生产安全事故呈现高发态势,按其发生原因分类主要有触电事故、坠落事故、火灾事故、中毒事故和粉尘爆炸事故等。
为有效应对工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管理,环保部相继出台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等标准规范,但未对污染防治设施的安全问题进行研究。通过分析污染防治设施的风险隐患,结合环保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文提出构建环境安全标准化指标体系,以贯彻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杜绝污染防治设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污染防治设施环境安全标准化指标体系分一级、二级要素。
1废水处理设施环境安全标准化指标体系
1.1空间布局
(1)与周边敏感点及厂区员工宿舍、食堂的防护距离是否合理;(2)各处理单元的空间布局是否合理,应避免废水处理过程长距离废水输送的泄漏风险。
1.2应急系统
(1)废水管道是否明沟铺设,并设置防泄漏措施;(2)是否设置事故应急池,应急池容量是否满足废水水量应急的12h处理需求;(3)应急池的进出水管道设置是否合理,进水管是否与总排口可靠连接,出水管是否与废水调节池可靠连接;(4)化工厂、油库等含甲类仓库的生产企业是否设置消防废水收集池,收集池规模是否满足洗消废水暂存需求。
1.3工艺安全
(1)车间废水是否严格分流,特别是含氰废水与酸性废水、含一类污染物废水与其他废水不得混排;(2)避免HCN的工艺安全:含氰废水是否采用两级破氰处理,一级破氰池的pH是否控制在10以上,二级破氰池是否在6以上,两级破氰是否设置pH监控装置;(3)避免H2S的工艺安全:采用硫化钠除铜前,工艺池中pH是否调整到8以上,除铜结束后是否采用足够的硫酸亚铁去除过量的硫;(4)避免NH3的工艺安全:采用吹脱法除氨的工艺池是否密闭,是否设置有收集-处理装置。
1.4作业环境
(1)废水处理设施的地面和墙体是否保持整洁,地面无积液。(2)危险化学品堆放是否整齐有序,是否有不相容危险化学品混存。(3)废水处理设施是否保持良好的通风,空气中有毒有害物质浓度是否满足GBZ2.1—的要求。
1.5坠落防护
(1)各工艺池周边是否设置强度可靠的安全栏杆,栏杆高度应不小于mm,立柱间隙不大于mm,横杆与上、下构件的净间距应不大于mm。(2)地下废水收集池或工艺池的盖板是否牢固可靠。(3)是否建立合理可行的有限空间作业规程,是否实施有限空间作业许可制度。
1.6触电防护
(1)废水处理设施的配电柜是否安装漏电保护装置。(2)电线线路的绝缘保护是否良好,所有正常不带电的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是否可靠接地。(3)机械转动部件是否设置安全防护罩,电气设施是否采取防雨措施,是否使用腐蚀严重的电机。
1.7应急物资
(1)是否配备有限空间作业、废水应急处置、防中毒、火灾的应急物资,如防毒面具、鼓风机、潜水泵、安全绳、干粉灭火器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2)厂区雨水总排口是否设置可靠的拦截方案,如安装拦截闸阀、配置充气囊。
2废气处理设施环境安全标准化指标体系
2.1工艺安全
(1)性质不相容的废气是否混合排放,如氨气和酸雾、含氰废气和酸雾。(2)采用喷淋方法处理有毒有害废气的,其加药槽的pH是否控制妥当,是否采用自动加药系统。
2.2坠落防护
(1)通往废气处理设施的人员通道是否安全可靠,通道及操作平台是否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栏杆;(2)是否建立合理可行的有限空间作业规程,是否实施有限空间作业许可制度。
2.3触电防护
(1)废气处理设施的配电柜是否安装漏电保护装置;(2)电线线路的绝缘保护是否良好,所有正常不带电的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是否可靠接地;(3)机械转动部件是否设置安全防护罩,电气设施是否采取防雨措施,是否使用腐蚀严重的电机;(4)废气排放口是否设置防雷措施。
2.4燃爆防护
(1)喷漆、焊锡、抛光、喷粉等工艺产生的有机废气或粉尘收集管道的内壁是否定期清理;(2)收集粉尘的布袋除尘器是否定期清灰;(3)采用水帘方式处理金属粉尘(铝粉、锌粉)的,其水帘柜循环水的pH是否呈中性;(4)有机废气或粉尘的收集处理设施是否采取了防静电措施。
2.5应急物资
是否配备有有限空间作业、废气应急处置、防中毒、火灾的应急物资,如防毒面具、鼓风机、潜水泵、安全绳、干粉灭火器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
3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环境安全标准化指标体系
3.1空间布局
(1)与周边敏感点及厂区员工宿舍、食堂的防护距离是否合理。对于易燃易爆危险废物可参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防护距离不少于10m。(2)是否与雨水系统紧邻,是否设置了切断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途径。
3.2现场建设
(1)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是否上锁隔离,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2)贮存液态危险废物的场所是否设置防泄漏收集措施,地面是否做防渗处理。(3)贮存易燃易爆危险废物的场所是否使用防爆电器,是否采取防静电措施。(4)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防雨、防渗、防泄漏等措施是否完善。(5)危险废物的贮存量是否严格控制,单位面积贮存量不应高于0.5t/m2,贮存场所是否设置应急通道。(6)性质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是否分类分区存放,如废酸和废碱、重金属污泥和废酸、废铝粉和废酸废碱等。(7)危险废物是否全部收集,是否存在于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废物中。
3.3应急物资
是否配备防泄漏、中毒、火灾等的应急物资,如防毒面具、应急砂、吸附棉和干粉灭火器等。
结论
环境安全指标体系综合考虑污染防治设施的空间布局、工艺流程、应急系统和安全生产要素等风险因素,参考工业企业安全标准化指标体系划分为一级、二级要素,适用于污染防治设施突发环境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控制。建立环境安全指标体系的赋值评分,是接下来环境安全标准化建设不断完善的重要保证,对于环境安全标准化的评级管理和全面推广有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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