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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看到一篇文章聊《红楼梦》里的月钱制度,以贾府中各丫头的月例银来说,级别高一点的袭人的月例是一两银,而级别略低一点的晴雯则是一吊钱。

大部分读者都知道,一吊钱即一千枚铜钱,俗称一贯。通常情况下,一两银子可以兑换一千枚制钱,那么袭人和晴雯的月例银是一样的咯?而且,《红楼梦》成书于乾隆年间,银贱钱贵,有可能一两银只能兑换到文钱,这样说来,一等丫鬟比二等丫鬟月钱还少,这可似乎不太合乎常理,小说来源于生活,作者曹雪芹怎么可能会犯这种错误呢?文章分析大约晴雯领到的是私铸钱,又或者是前朝旧钱,总之,晴雯领到手的一吊钱和正常一吊钱是不等价的。

其实,这里忽略了古代货币史中的一个概念——短陌

什么是短陌?陌,通“百”。短陌是指以不足实数一百而当百钱使用的钱。与之相对的是足陌,一百文钱称为一陌或是足陌。而超过平时习惯(平均情况)的短陌数又不足一百文的钱称为“长钱”。

晋葛洪《抱朴子·微旨》的一句:“取人长钱,还人短陌。”有一种“占人便宜”的即视感。

短陌这种现象,上至东汉,下至清朝,长期存在于古代社会的货币领域。而且,短陌随时代和地方的不同而时有变化。

南北朝时已较普遍。唐代原用足陌,但宪宗时每贯又少20文。欧阳修《归田录》中说“用钱之法,自五代以来,以七十七为百,谓之省陌,”货币流通中发生这种“省陌”现象,其实由于是铜钱数量短缺的缘故。

随着古代商业流通发展,对货币的需求量逐渐增加,然而受铜矿开采量的限制,官府所铸造的铜钱无法满足市场需求,于是,很长的历史阶段,民间也私铸铜钱。无论是官造,还是私铸,古人都曾经在铜钱上“做手脚”。

多年前,十六国时期的汉国(后改称前赵)君主刘粲政权,内政混乱,经济凋敝,主管财政的官员动足了脑筋,“三司使王章每出官钱又减三钱,以七十七为陌”,但是,国家收赋税依然使用以八十为一百的“八十陌”钱,这相当于国家购买支付强制压价,在钱上面动歪脑筋,饮鸩止渴,做了个坏示范。

发展到梁武帝大同末年,竟以三十五为百。盛唐时期,恢复了足钱,到唐末,以八十五为百。五代时又多次减少。到了宋朝初期沿用旧朝制度,规定以七十七为百,有那么一句话“天下承用,公私出纳皆然”,这就是宋朝的“省陌制”。

可见省陌刚产生时,是对正常的钱币制度的一种破坏,但后来行用既久,竟由封建王朝明确规定而成为合法的了。

省陌制产生的原因,是铸币的短缺,在乱世之中,不仅铸币减少,还会有许多人以铜钱、铁钱熔铸兵器或其他器具。以不足一百的钱充作一百,无形中降低了物价。

古代官方在钱币上“做手脚”是完全公开化的行政行为。官方以不足额钱流通市场,解了一时之“渴”。

而宋代短陌制除了“省陌”外还有两种类型:一是行陌,二是市陌。“行陌”是各行各业自定的短陌,因行业区分各不相同,“市陌”是各地在不同情况下的短陌,形式很多。

如宋人孟元老的《东京梦华录》中《都市钱陌》记载:“都市钱陌,官用七十七,街市通用七十五。鱼肉菜七十二陌,金银七十四,珠珍、雇婢妮、买虫蚁六十八,文字五十六陌,行市各有短长使用。”

其中,“官用七十七”是“省陌”,可以用之与官方结算;“街市通用七十五”是当时东京的“市陌”结算标准;其后,鱼肉菜行、金银行、服务业以及书写润格等,都有各行业的“短陌”标准。很晕吧,宋代的行陌、市陌,完全是民间所为,支付标准繁缛复杂,不利于商业的发展流通,对于普通百姓也是种剥削。

南宋末年,面临金、辽压境的宋王朝退避江南,内外交困,财政捉襟见肘。遂大肆鼓铸各类铁钱,既应急于通货膨胀、战事频繁导致的国库空虚,也有效地阻止铜钱北流入金、蒙。

因通货膨胀,政府铸行了虚值钱牌,分铜、铅两种,呈条形,上端有圆穿,这种奇特形制,堪比先秦刀、布币。正面铸“临安府行用”五字楷书,铜牌背铭“准二佰文省”,“准三佰文省”及“准五佰文省”等,铅质面额较低。记“准一十文省”“准四十文省”等。

“准”为“平”的意思,“省”意“省陌”,意思是古代钱币以百数计,一百者谓之足陌,不足百数作为一百者称之“省陌”。

《宋史》记载:宋帝南渡,杭州自建都后,高宗建炎三年(公元年)升为府,南宋余年,一直名为临安府。“景定年铸文曰景定元宝,朝省因钱法不通,杭城增造焊锡牌,以便行用”。当时发行大面额纸币会子,不便找零,临安府又严禁铜钱出城门,铜钱流通量不足,催生了“牌帖”的面世。然而昙花一现的钱牌终因国运不祥,搜刮民脂怨声载道,很快就遭到商民的拒用。《宋史·度宗本纪》记有咸淳元年(公元年)七月,“督州县严钱法,禁民间用牌帖(钱牌)”的颁令。

目前发现的面值有十文、二十文、六十文、一百文、二百文、三百文、五百文数种。

回过头来再以清朝为例:

康熙年间的高士奇《天禄识余》载:“今京师以三十三文为一百,近更减至三十文为一百。”

也是康熙时期,施闰章《蠖斋诗话》说:“今京师……三十文当一百。”

咸丰时期福格《听雨丛谈》:“今都中……率以制钱五十文谓之京钱一百。”

光绪年间李虹若《朝市丛载》:“五十京钱当一吊。”

所以不要认真的以为一吊=文,也不存在二等丫鬟月钱比一等丫鬟月钱多,只是古代人的经济账我们不那么熟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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