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有人问起芳芳这个问题时,芳芳轻松地笑笑说到:朋友算什么!随后放下手里的东西,慢慢地聊起来!
她说:一零年的时候我和两个一起长大的同学,两姐妹说要带我去深圳,我是第一次去深圳,到了那里以后是在深圳的松岗上班的,以前也没打过工,到工厂后是做焊接的,那个焊锡烫的手疼!两姐妹干了两天受不了就辞职不干了,而我是为了讲义气,她们不干我也不干了大家就都离职了!
她们两个就商量着我们租个房子吧,租就租吧,不租也没地方住啊!不几天我们带的钱就花光了,吃饭都没钱了,当时还没找到更合适的工作,还能怎么办呢?当时我爸花七百元钱给我买的带跑马灯的新手机,我只能变卖了,只卖了20元钱!我们拿着20元钱在一个小食店里点了三个菜,总共花21元,我们最后少付了老板一元钱!
吃过饭之后我们看到富士康在招工,我们就应聘去了富士康去上班了!我手机因为卖了但手机卡还在,我就给同学说用我的手机卡放她的手机里给家里的父母打个电话报个平安!可她却说:这是我爷爷临走的时候留给我的纪念品,反正意思是不太想让我用!
当天晚上分宿舍,她们两个分到了一个宿舍,而我自己分到一个陌生的宿舍,本来我们那几天是说已经把身上所有的钱拿出来花了,真的是已经没有钱了,可晚上她们俩居然是每人买了两床被子!而我一个人在另一个宿舍全身没有一分钱买日用品了!
晚上十点多钟时,宿舍的一位姐妹就问我:这么晚了怎么还不去买被子,晚上你盖什么啊!我就给她讲了我和我同学的事,她们就拿了一床被套先让我盖,我就这样先睡了一个晚上!说到这里芳芳的眼泪已经止不住地流了!
她擦了一下眼泪继续说:第二天我去厂里正式上班,因为是新员工,厂里一位湖南姓姚的姐姐借给了我元钱,还是让她老公骑着自行车给送到厂里来的,我记得非常清楚!下午我拿着借来的这元钱才买了被子、席子和桶等日常用品!
其实小时候学校在我们村,我的这两位同学其实我们就是一起吃一起住的,这么好的朋友啊!唉!后来在厂里上了一个月的班,发工资的时候她们俩又来找我说我们是一起出来的,因为平时她们又是蹦迪又是KTV的,发工资了想着让我和她们一起去还钱!我们宿舍的那些姐妹连门都不给她们开,大家是不让我替她们还钱!
后来,我们慢慢的就不联系了,这些年她们也加过我的QQ,也通过别的关系加过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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